为了吉尔吉斯坦国内程序的目的,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 "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国际条约 "的法律规定 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决定1. 批准2015年5月29日签署的《关于相互承认型式批准试验、计量认证、计量器具核查和校准的协定》。2. 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应通知独立国家联合体执行委员会,吉尔吉斯共和国已完成上述协定生效所需的国内程序。3. 本法令的执行情况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国际合作部负责监督。4. 本法令将在正式公布之日起10天后生效。

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决定2015年10月22日第724号关于批准2015年5月29日签署的《关于相互承认型式批准试验、计量认证、计量器具核查和校准的协定》
为了吉尔吉斯坦国内程序的目的,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 "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国际条约 "的法律规定 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
决定
1. 批准2015年5月29日签署的《关于相互承认型式批准试验、计量认证、计量器具核查和校准的协定》。
2. 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应通知独立国家联合体执行委员会,吉尔吉斯共和国已完成上述协定生效所需的国内程序。
3. 本法令的执行情况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国际合作部负责监督。
4. 本法令将在正式公布之日起10天后生效。
总理.
T.A. Sarie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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